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省人防办无人机平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33号
联系人: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经办
电话:0298557036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3单1702室
联系人:杜丽红
电话:13310979758
传真:029-83295859
项目概况: 无人机平台13套(无人机主机、手持控制接收机、电池)、搭载相机13套、无人机搭载扩音器13套、无人机与指挥通信车信息传输产品(无线通信和有线通信方式)13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3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4、投标单位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含三级)以上; 5、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附件
1、发售时间:2018-07-12 09:00:00至2018-07-1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3单元1702室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价格投标单位公章。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8-01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3单元901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3单元901室
3、开标时间:2018-08-01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3单元901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3单元901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10979758
2、开户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4、账 号:308791011055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