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委办公厅2019年消防设施维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9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6780213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室
联系人:陈阳
电话:029-88210791转803
传真:029-88210791-807
项目概况: 消防设施维护
项目用途: 2019年消防设施维护
采购预算: 55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原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4、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二级或临时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5、提供维保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及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8、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9、提供磋商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发售时间:2019-03-14 09:00:00至2019-03-2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26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3-26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开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10791转803
2、开户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4、账 号:129908028610202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