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文理学院(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19年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平面设计专业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平面设计专业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HXZB2019-1036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文理学院(本级)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12号
联系人:门老师
电话:029-8825852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室
联系人:梁乐乐
电话:029-88210791转803
传真:029-88210791-80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2019年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平面设计专业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平面设计专业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用途: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采购:数位板(绘画板)、数位屏(触控屏)、台式机电脑、高清录播主机、高清摄像机、投影仪、黑白激光一体机、拷贝台、资料柜、空气净化器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采购预算: 3457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4、提供磋商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供应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提供磋商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09 09:00:00至2019-08-1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寄。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购买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9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8-29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1202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10791转803
2、开户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4、账 号:12990802861020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08-08